主管单位:文化部
主办单位:中国艺术研究院
主管单位:文化部
主办单位:中国艺术研究院
国际刊号:1003-0255
国内刊号:11-1090/I
邮发代号:82-370
出版周期:月刊
出版地:北京
1.《传记文学》内容:立意新颖,观点明确,内容充实,论证严密,语言精炼,资料可靠。
2.格式必备与顺序:标题、作者、作者单位、摘要、关键词、正文、注释或参考文献。
3.请在来稿末尾附上作者详细通讯地址。包括:收件人所在地的省、市、区、街道名称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电子信箱、代收人的姓名以及本人要求等,务必准确。论文有图表的,请保证图片和表格的清晰,能和文字对应。
4.《传记文学》实行无纸化办公,来稿一律通过电子邮件(WORD文档附件)或QQ发送,严禁抄袭,文责自负,来稿必复,来稿不退,10日未见通知可自行处理。